葦仔 寫:沒錯~經過二姐的演唱會後
我決定,我以後一定要要住台北
發現住台北很好,有得玩有得吃
交通方便,又可以參加蕙迷聚會
多好阿~可是我表姐說...
如果我們家住台北,伙食費一定要"貸款"
哈哈哈~
嗯嗯~我也這麼覺得~
所以我實習也一定要去台北~~
這樣可以去玩個過癮~~
也可以跟蕙迷們見面~
哈哈~
版主: E.T.
兔子 寫:我這次期中考遇到史上最賤心機重的老師..
就是老師呀出了25題填充+12題問答..
當我看到差點昏倒..猛寫..猛翻課本
結果看到了問答第七題上面寫著..
為了節省考試的時間..只需要寫填充第三題..
不可以跟旁邊同學告知..只能默默的交卷違者0分
好險我有看到..不然就死定了...
老師說還有同學因為當他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
所以只好在第三題那邊寫了2個字殘念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沒有註冊會員 和 16 位訪客